2012年1月22日 星期日

為著神的榮耀而行


日期:27/11/2011
講員:鄭維文弟兄
經文:約翰福音 14:23-24;約翰福音 15:8,14;約翰壹書 2:3-5;約翰壹書 3:18。

在西環家經過了一年的青年聚會,發覺參加聚會的少年人較多。在一些初中少年人交通中,他們問:作基督徒應表現如何?他們自少便在主日學長大,在教會已有一定年日,可是在生活中,作為神的兒女仍不知道甚麼該作甚麼不該作。這叫我有很深的體會,讓我今天跟大家分享我們在生活上應當活出的行為。

我們知道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是神所賜的,不是靠著行為。但聖經又多次提到有信心而沒有行為,這信心是死的。在馬太福音,主也指出憑著樹上所出的果子,可以認出門徒來。我們知道主便是那棵樹,我們是枝子並結出果子來。當我們結果子時,便知道我們的生命如何,所以主說好樹結果子,壞樹結壞果子。


主說我們若愛祂,便當遵守祂的誡命。我們若在一個沒有罪的環境,我們很容易過主喜愛的生活,心很單純地愛祂和跟從祂。可是我們活在這有罪的地方,並且這末後的世代,環境很複雜,我們正受著不同文化和潮流思想影響著,叫我們的心不能單純的向著主,但從我們的行為別人便知道我們是屬主的人。我在此藉著保羅在哥林多教會的勸勉,再一次重溫我們在主面前應如何過活,我們從自己、別人和神三方面看,我們如何在生活上活出應有的行為:

提醒自己不受世事所轄制
在哥林多前書 6:12-20,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講及食物和淫亂的事。我們知道哥林多當時道德敗壞,以致當地的信徒受到影響。保羅在這裏有一個原則:我們既然蒙恩得救,在主裏是有真自由,食物是否拜過,不會救我們或是叫我們滅亡,萬物是神所造,只要我們存感恩的心領受,我們便可享受這些食物。

保羅說過凡是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是都可行」是當時的慣用語,因為當時哥林多教會在許多事上都任意妄為,但保羅提醒哥林多人許多事本來是沒有罪的,是中性的,但行的時候要專心,它們不是都有益處。

說到益處,作為神的兒女,我們作每一件事都應為著我們屬靈的益處,我們蒙恩得救後,我們應如何行事為人。比如說我們信主的人讀書,應分辨甚麼是好書,對於一些邪情私慾的刊物,我們不會去看,但在少年人當中,他們遇到一些情況:一些極不良的刊物,他們絕不會接觸,可是他們很容易接觸一些八卦雜誌,這些雜誌帶著許多資訊,好像很正規,但內裏渲染了不良的內容。看讀物本是很好的事,但當我們不小心,便被世界潮流風氣擄去,慢慢被罪惡的事吸引。我們要對年青人提醒,很多事聖經沒有特別提醒是否可以做,神叫我們可以選擇,可是我們應對自己有一點約束,要被主的話提醒。

「凡事都可行,但總不受它的轄制。」一方面我們要知道甚麼事對我們有益處,另一方面我們要不受這些事轄制。我們聚會以先總有少年人很早到教會,他們坐在一角低下頭,我想他們正為聚會禱告。但當我再走近一點看的時候,他們正看著自己的智能手機,他們每次聚會也是如似,更甚的是他們在主日的早上,我走進主日學室,也是有幾位少年人低下頭,他們同樣是對著電話。我很相信當時他們是不需用這電話,我們應以聚會為先,主日更應如此。那些少年人正被這些東西牽制著。

我們明白當人對某些事很好奇,很醉心,他們便會在這些事上投入許多時間,不能自拔。好像我們上網本來是查一些東西,但久而久之,人們便經常上網,變成一種不可少的習慣,所有的精神被吸引過去了。不單少年人是這樣,我想每人都有這個情況,我們或有別的事物被吸引,這未必是智能手機,但這些事叫我們受到牽制,小則影響一、兩次的聚會,大則影響我們的事奉及追求。在保羅的時代雖沒有電腦,但他確知道地上許多事物是從仇敵魔鬼來的,能轄制我們的心。

不要絆倒別人
在哥林多前書8:1-13,保羅在這裏說偶像算不得甚麼,另外偶像根本不存在,因它們是人手所造。祭過的食物,我們不用怕,我們不會因祭過偶像吃了便出問題。保羅卻提醒我們,我們要留意別人,特別當同一時間有一位曾拜過偶像剛信主的弟兄看見,他認為拜過祖先的食物不能吃,然而你憑信心吃了那些食物,這會絆倒他,因他覺得你吃了這祭物等於接受它們。這告訴我們,我們不單要過在主裏良心的領受,我們行的時候是否影響身旁的人?現在的世代規條好像比幾十年前寬鬆和開放,我們未必留意別人如何看我們,可能你覺得這些事不影響自己,但這正影響在你身旁的弟兄姊妹,非但不能幫助他們,反而會因此影響跟他們交通,與你慢慢疏遠。

保羅說過凡是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這益處不單是自己,也是身旁的人。當一些事會導致別人軟弱,我們寧可不做,特別是年青人或是剛信主起來事奉的弟兄弟兄姊妹。少年人有許多新念頭,採納這些新思維要很小心,要跟從聖經的原則。但願神給我們有智慧,叫我們有屬靈觸角,為著他人的緣固,叫神的光在我們身上,行事為人除了叫我們得益處,其他人也同樣得益處。

為著神的榮耀而行
在哥林多前書10:23-33中,保羅說我們無論作甚麼事都要為著神的榮耀而行,我們是否可以做更多的事去榮耀祂呢?神本有完全的榮耀在這裏,我們不需作甚麼來榮耀神。保羅在這裏是說人們往往不能彰顯神本有的榮耀,我們可能做了些事虧缺了祂的榮耀。我們自從得救以後,我們裏面活著乃是神,行為的一舉一動,都要與蒙召的恩相稱,以致神可以藉著我們,使祂的名得以被高舉,榮耀得以被彰顯。我們去看藝術展覽,看到一些名畫,心裏嘆為觀止。這些畫可能是山水、風景或人物。但我們讚嘆並不是那畫內的內容,我們讚嘆的乃是那畫家背後的技巧。同樣,我們生命的彰顯和一舉一動,能夠叫人看見我們身上所充滿的就是那寶貝的神。

保羅說我們無論作甚麼事都要為著神的榮耀而行,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當我們選擇甚麼可以做或是不能做,我們可以停下來,走到神面前想一想:我做這事神是否喜悅,究竟我們做這事是高舉自己的名或是神的名?這是一個指標。當然我們不是憑行為作得勝者,但行為反映我們屬靈的光境。我們在主面前是一個怎樣的人呢?我們的行為是否讓人看見主在其中?但願我們在主這棵葡萄樹上作枝子的,可以結出帶美善的果子。若我們結出美善的果子,我們感謝神;若不能的話,求主赦免我們。我們要時常被提醒,要操練,並要有一個敏銳的靈,叫我們想起我們是屬神的人。當樹不結果子或是結壞果子時,枝子便會砍下來,扔在火裏,我們當然不想走到這個地步。為著我們在主的愛裏同蒙恩典,我們應思想如何行事為人,讓神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