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6日 星期日

神的教會

日期:15/6/2008
題目:神的教會
邁員:張維雄弟兄
經文:提前3:15、弗1:23、弗2:22

神的教會是一個很大的題目,我們要從保羅的書信中看看關於教會這一件事。提摩太書是保羅寫給提摩太的,以弗所書是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保羅自從在大馬色遇見主之後,主就把兩面的啟示告訴了他。一方面讓保羅清楚地認識到基督就是教會的元首,另一方面也讓保羅看見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在以上的經文中,第一處是說到教會是神的家,第二處是說到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第三處說到教會是聖靈的居所。

一.教會是神的家:(提前3:15)

家是一個講愛的地方,家庭有別於法庭,法庭是講審判、定罪和刑罰,有的家庭真像一個法庭,父親像一個審判官,兒女則像罪犯,而母親就出來做辯護律師。但是家是有愛,是講寬恕、赦免和服事。家庭中是生命的關係,是在愛的氣氛中來生活的。在神家中的成員有:天父、長子(基督)、眾子(眾聖徒)。所有蒙恩得救的人,都是從神生的,是被聖靈所重生的,蒙寶血所救贖,都住在神的家中,我們都是神的兒女,神是我們的天父。從創造的角度來說,我們是人是受造者,從生命的角度來說,我們稱祂為父,我們裡面有祂的生命,就是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生命,所以我們都成為神的眾子。

在神的家是以愛為標記。雅歌書裡的書拉密女說:祂帶我進入筵宴所,以愛為旗在我以上。愛是神家的一個特徵,所以主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當神的愛在神的家中彰顯的時候,神的同在就更加豐富,我們就能預嘗天恩的滋味。愛就是神家的內容和實際,只有主耶穌基督在神家中作主,神的家才有可能在神聖的愛裡,以基督的愛為根基,眾人就能彼此和睦。彼此相愛。在這個家中我們每個人都當站當站的崗位,負當負的責任,盡當盡的功用。

神的家是宇宙性的,在神的心目中神的家包括了古今中外、古往今來所有蒙主寶血所救贖的信徒,不分國籍、種族、階級、文化,在基督裡都成為一。我們需要主來擴充我們屬靈的度量,能接納神所接納的人。神的家不僅是宇宙性的,也是永恆的,超越時間,在無限的永世裡,我們和眾聖徒同歡聚,永遠不離散。

二.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1:23)

身體與元首(基督)是生命的關係,是完全合一的:頭在天上,身體則屹立在地上,活出生命的見證,彰顯天上頭的榮耀。身體必須感覺頭所感覺的,反應頭所要反應的,執行頭所要行動的,保羅雖然不在哥林多,但他能感覺主的感覺,藉著書信處理了哥林多教會的問題。教會的事,是我們每一個人的事。復興不僅是人數的增多,更是屬靈品質的提昇,在神的旨意中生活。「真葡萄樹」是指質,結果子「更多」則是指量,質比量更重要,質量兼備,才能滿足神的心意。
身體是站在絕對順服元首的地位上:為要來完成神所托付給教會神聖的使命。主耶穌在升天時吩咐,要傳福音給萬民,讓人受洗歸入父子靈的名下,照著主的吩咐造就他們。所以無論甚麼聚會,都要照著聖經的教導。聚會的主題是基督,內容是基督,高舉基督,才能吸引萬人歸主。
身體是貴重的器皿,為着盛裝元首一切的豐富。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神的器皿,但神的豐富需要一個團體的器皿(就是教會)來盛裝,並彰顯神的豐富,所以這器皿必須是潔淨的器皿。所以我們要脫離卑賤,成為聖潔,合乎主用。

三.教會是聖靈的居所(弗2:22)

居所是為著主人(基督)、接待主人,讓主人自由使用:主耶穌道成肉身的日子,聖殿裡有各樣的宗教活動,他們卻把神的殿變成買賣的地方,主找不到安息的地方,只有住在伯大尼。在那裡有馬大的服事,有馬利亞的安坐主腳前聽道,有拉撒路復活的見證。這個家是教會的縮影,主在這個家裡得到接待,主在這裡得到服侍,主的話在這裡被尊重,主的復活大能在這裡得到彰顯。
居所是讓主人(聖靈)得安息的地方:教會必須是聖靈安息的地方。教會只有成為聖潔,聖靈才能在這裡居住。所以,在教會裡也必須摒除死亡的東西,讓生命掌權,讓聖靈凡事居首位,使教會真正成為聖靈的居所。

居所顯為神聖,因為神住在其中。充滿奧秘,因她是羔羊的新婦。充滿榮耀,因神在其中得着彰顯。教會是基督寶血所救贖,是羔羊等候迎娶的新婦,是永遠與基督聯合,充滿了神的奧秘和神的榮耀。感謝神,「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