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6/2008
題目:看所當看
講員:黃漢先弟兄
經文:創3:6,太6:22-23,路11:34-36, 40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的丈夫,他丈夫也吃了」。「見、看見」可譯作觀看或察看。換言之,夏娃的「見」並非偶然一看,乃是定睛其上,是細看、觀看、察看,因此就被吸引,然後接連的故事才發生,並且導致整個人類歷史落在今天的光景中。可見眼睛之於我們是何等的關鍵,何等影響我們的生命,我們生活的成功與失敗,全在我們的目光是否看得準確。我們在神面前的屬靈生活更是如此,得勝與失敗同樣在於我們的眼睛是否定準於神所要我們注目的。
1. 眼睛純一全身光明:
主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瞭亮按原文可譯作純一。狡猾的撒旦似深悉這關鍵,知道若能抓着人的目光,全人就要被遞住了,就會落在黑暗中。所以引誘女人,把她牽引到分別善惡樹的跟前,對她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牠故意裝作無知的樣子與女人說話,以使她跌進牠的陷阱。果然一句:「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就叫夏娃的眼特意去注視神禁止人吃的果子,就此中了撒旦的詭計,落在牠的圈套裏,違背了神的命令,墮落在罪中。不只夏娃吃了,連亞當也吃了。
2. 神造裏面也做外面:
無疑「看」的功能是神所造的。經上說,神按照自己的形像樣式造人,神造人裏面也造外面,造人那看不見的部份也造能看見的部份,祂給人裏面有靈與魂,也給人外面的身體使能與可見的世界接觸。祂造人的靈,使人能與神交通。造魂,就是我們這個人,有心思、情感、意志。但這在裏面的靈與魂,若沒有外面的身體就無法把裏面魂的情感,思想,決定表達出來。自然神造人的靈魂身體,目的是要使人的靈與神交通,因為神是個靈,所以能與神相交必須用靈,而當人在靈裏與神交通明白了神的旨意,人的魂就接受、同意,然後吩咐身體去執行,去完成神的旨意。可惜因着人的犯罪叫神的旨意受到打岔、攔阻。但無論如何,我們看見神給人身體的功用。
在身體上神給人眼睛就是為使人能看,特別為看神所要人注視的。只是那一天夏娃卻看了神所禁止去吃的,定睛其上,以致魂裏的意慾被引動了。「好作食物」按原文意,不只是可吃,可作糧食,更是珍羞美味。如此的看魂裏就生出食慾。「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眼前的光耀也把裏面的愛慾激起,把人的慾心住了,並且一種盼望得着智慧、精明的心,催促她非去把它摘下吃進肚裏,將之佔據不可。於是夏娃就採取行動,伸手摘下這樹上的果子來吃了。
3. 人眼瞎落在黑暗中:
撒旦的技倆在伊甸園內,如何引誘女人的眼目去注視神所禁止吃的果子,牠在人被逐出伊甸園後,在人的身上仍然繼續那欺騙的技倆,引誘人去注視神之外的事物。該隱的看自己,欲以自己的勞力在神面前炫耀;羅得只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如同耶和華的園子,又如埃及,就不重視骨肉之親;巴蘭重視巴勒王的卦金而不順服神的攔阻,往錯謬裏直奔;以掃的貪戀世俗,只看眼前,看肉體的一時之需;與及以色列民的只看環境,硬着頸項,不信的惡心,他們的結局並所遭遇的事,豈不都是我們的鑑戒,他們所走錯謬的路並結局,經上豈不也提醒我們嗎?他們被撒旦所欺騙,眼睛被世界的王弄瞎了,只注視自己的事物,沒有定睛在神身上,因此而落在黑暗裏。狡猾的撒旦就連成了肉身來到人間的主耶穌,也不放過,同樣施展其試探的本領,感謝主,祂打敗了那試探人的。祂自己不只得勝試探,也要搭救那被試探的人,並且要把在罪中,在黑暗裏的人釋放出來。所以主耶穌到世上來就引用先知以賽亞的書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參路四18-19)。
4. 人的目光所當注視:
神給人眼睛原使人能欣賞、享受神創造的美好,也叫人能看守神所托付的,並且顯出眼睛與魂的功能,神所給人的智慧,魂裏的慾使人行動在光明中。
經上記着,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神又特別吩咐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可吃,因為吃的日子必定死。生命樹與分別善惡樹代表着兩個事實、原則與兩條的道路,神告訴人各樣樹上的果子吃了都不會引進死亡,惟獨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卻要通到死亡。神所盼望的顯然是要人去注視並接受生命,就是生命樹所代表的神非受造的生命,神在祂兒子裏的生命,更準確的說就是神的兒子。因為到了新約我們就看見,神把生命給人乃是在祂兒子裏,約翰壹書明言,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五12)。換言之,神所要人注視並接受的乃是祂的兒子。這不僅在創造裏神就定規了,在神的救贖裏也是如此。
神所要求於人的就是注視祂的兒子,定睛在祂身上,為此所有在信心裏望斷以及於耶穌,注目基督的都要在神面蒙悅納,正如被記於希伯來書十一章裏的見證人,他們都得了神喜悅的明證,因為他們信心的眼目所注視正是神的兒子。在新約裏,施洗約翰的職事,門徒對主之認識,保羅一生的追求與事奉,同樣在說明只有注目於神的兒子基督,才在神面前有真實的價值。因為神的心所要人舉目注視的乃「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參太十七1-8)。今天我們的生活與事奉,我們的目光放在何處?我們的聚會、服事所給人的是甚麼?我們是定睛在基督身上,把基督給人,還是重視基督之外的人事物,效法這個世界?除非我們更多認識基督並定睛在祂身上,否則我們就不能有從主而來的目光來判斷地上一切所發生的,也不能有主的心來服事人,完成主的托付,把人引導主面前去接受基督作生命。
但願我們的眼,能如同雅歌中的書拉密女,為良人所稱讚:「我的佳偶,你甚美麗,你甚美麗,你的眼好像鴿子眼」(一15)。那女子的美麗,得良人的心悅,正因為她的眼好像鴿子眼,鴿子的眼以功用說,是在一個時間只能看見一種東西,那女子對良人就是如此的專一,眼裏只有她的良人。
際此未世在眼前所見動盪的情勢環境裏,求主幫助我們,叫我們的心,我們的眼能更專一的仰望耶穌,定睛在祂身上,好使我們不致失腳,也叫別人因我們而得蒙引導歸向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