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4日 星期日

讀聖經的問題

日期:9/1/2010(週六與青年團契的分享)
題目:讀聖經的問題
講員:蔣繼書弟兄
經文:約十四21;十五7

今天晚上我與大家交通關於讀聖經的問題,先看一處經文:「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十四21) 主的命令在哪裏呢?就是這本聖經。

再讀一處聖經,是主向門徒所說的話:「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十五7) 原文裏的「常」字應該是「住」字,「話」字在原文是rhema,意思就是「你現在所需要的話」,主是會用這個話來提醒你。

在我大概十七、八歲的時候,帶領我的弟兄要我們好好讀聖經,先讀聖經五遍,是通讀、反覆的讀,就是每日讀四章聖經,一年便可讀聖經一遍。當時我想:太慢了,應該要讀快一點。然而那時我正就讀大學一年級,功課非常忙碌,要抽時間讀聖經都不容易,但只要你有心,到主面前禱告,神必定給你恩典。我便向主祈求:「我盼望不是要用一年把聖經讀一遍,而是用少一點時間就能把聖經讀一遍。」感謝主,我第一遍聖經用了八個月就讀完,你就會問:「你不做功課嗎?」感謝主,我大學一年級的功課是全班第一,原因在哪裏?神讓我上課時非常注意專心聽老師講課,所以老師講的課題我全部聽明白了。我們晚上在圖書館自修,同學做作業要用兩小時,我用一小時便完成,餘下一小時就讀聖經。所以弟兄姊妹,若神有恩典給你,你一點都不會感到困難。

後來弟兄再向我們提出一個要求,要我們去學習希臘文,這也是靠着主的恩典。當時他告訴我們,讀聖經有三個重要的環節:第一是將聖經讀細;第二是讀準;第三是讀熟。讀細即是要慢慢地讀,把裏面所講主的說話、記載弄清楚;讀準就是好多字詞如果不弄準確便會弄錯了,所以要學習原文;讀熟就是要背聖經;這三個環節非常重要。

有一次倪弟兄向我們大約一百個青年人講道,他手裏沒有拿聖經,就坐在那裏要求我們發問問題,當時我膽小不敢發問,有些比我們大幾歲膽大些的,便問他:「聖經裏有一句說話是這樣,……請你解釋一下。」倪弟兄便說:「為什麼你的聖經有這句話,而我的聖經就沒有呢?」這就是說這個弟兄把聖經的話記錯了,倪弟兄說:「我認為你想講的是某卷書的某一章某一節。」那我們便趕快翻開聖經,倪弟兄便把這節經文背出來,一個字都沒有錯,所以這就是將聖經讀熟。有時我們交通,聖經沒有讀好,字都會唸錯了,所以我們讀聖經時要買一本字典,將許多不認識的字要把它們讀準,不能隨便讀。感謝主,這是一些榜樣,因此在我年青時在這種帶領之下,就對讀聖經非常認真,願意花代價來讀。

弟兄姊妹,神為什麼揀選保羅?保羅有一個很大的優點,他是法利賽人,他對聖經非常熟悉,所以今日我們希望事奉神,必須有個根基,就是要在聖經上下功夫,特別是青年人。當時我們就是跟着倪弟兄的帶領,在聖經上靠着主的恩典下了功夫,那麼現在我在溫哥華,有一間聖經學校,我與弟兄姊妹每星期至少三次讀聖經,而且要回到原文去,那麼現在青年弟兄姊妹沒有條件來學原文怎麼辦?現在有一些工具書,就是原文編號的,這些工具書是可以用的,我們年青時沒有這些工具書,倪弟兄就為我們介紹一些Concordance,一個是“Young Concordance”,另一個是“Strong Concordance”,就是聖經匯編,我們就靠這個去查。

感謝主,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除了通讀之外,就是從創世記第一章到啓示錄最後一章讀一遍,又反覆過來讀一遍,這是一種讀法;另一種讀法就是對照來讀,這種讀法非常重要,例如馬太福音記載耶穌受洗的事,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也是這樣記載,但約翰福音就沒有記載,那麼我們讀的時候,就把四卷福音書,所有關於耶穌受洗的記載對照來讀,而從記載的結果中就會發現有許多過去你沒有看見的亮光現在都看見了。為什麼這些福音書要這樣記載?這裏面都有聖靈的啓示,就是對照的讀法,特別對我們讀新約非常重要。

除了對照的讀法,還有一種讀法,就是我們要去讀聖經裏面的名詞和動詞,例如你可以按着讀亞伯拉罕這個名詞,從創世記第十一章到啓示錄來讀一遍;讀大衛同樣來讀一遍;這些都是讀聖經很有效的方法。

除此之外,我們回到原文去也很重要。今天有個弟兄發問了條問題,是記載在路加福音:「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那管家心裏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做甚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裏去。」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地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他說:「一百簍(註:每簍約五十斤)油。」管家說:「拿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賬,寫八十。」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我又告訴你們:要藉着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瑪門。』」(路十六1-13)

從這段經文裏,主說到有一個不義的管家,這個管家不是基督徒,主耶穌說:「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8) 這個主人不是指主耶穌,而是這位管家自己的主人誇獎他,為什麼?因為他在世上的事是很聰明的,但光明之子在世上的事不聰明,光明之子不能把主人的東西送給別人,接着提到:「我又告訴你們:要藉着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9) 許多人讀這段經文有誤會,好像主耶穌要我們去賺取不義的錢財,而「錢財」這個詞語的翻譯是錯誤的,原文應該是「瑪門」,「要藉着那不義的瑪門結交朋友」,甚麼是「瑪門」?在這段最後一節講到:「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瑪門。」(13) 因為瑪門本身就屬不義,神在創造的時候沒有創造瑪門,它是人創造的,所以我們基督徒必定要看清瑪門本身就屬不義。雖然今天我們用義的手段來工作、賺錢,但是賺到的瑪門本身就是不義的,這並代表我們要用不義的手段去賺錢,故此主耶穌說:「要藉着那不義的瑪門結交朋友」,這是甚麼意思?例如我一個月賺到二千元,這二千元是合法的,是我工作賺取回來的,但我的思想要知道,我是一個基督徒,我不能事奉瑪門,就是我不能每天都把瑪門放在我的思想裏面,我不能愛瑪門,我們只能愛神。雖然我賺到瑪門,而瑪門本身就屬不義的,但是我要藉着這瑪門去結交朋友,怎樣結交呢?

記得我青年在南京讀大學時,我們經常邀請同學去聽福音,當福音聚會完結了,同學就要趕着回大學吃飯,然而去到已經吃不到了,我就要拿錢出來請他吃飯。基於聚會的地方較為遙遠,我們就要出錢請他坐馬車去聚會,聚會完要請他吃飯,吃完飯要出錢把他送回家,這就是藉着不義的瑪門結交朋友。我們應該把財寶存放在天上,瑪門本身屬不義的,神要我怎樣使用,我就要怎樣使用它,因為我只是一個管家。結果那些朋友有部分信了主,有些年齡比我大,因他年齡大,所以他會比我較早離開世界,有一天當我離開世界時,他就會來迎接我說:「就是那一次你邀請我聽福音,請我吃了一餐飯,那次我便信主了,我今天就在主這裏來接你到主那裏去。」永存的帳幕是甚麼意思?我們知道帳幕是永遠事奉神的地方,就是指永世了。

有些弟兄姊妹沒有把這段經文讀得準確,他就去做生意賺錢,他說可以用不法的手段賺錢,所以弟兄姊妹應該要把聖經讀得準確,「錢財」原文是「瑪門」,不義是指「瑪門」本身就不義,不是你用不義的手段像這個不義的管家把主人的東西用不義的手段來變成他的東西,所以基督徒不可以用不義的手段來賺錢。

今天有一種神學,不知大家有否聽過,叫作發財神學,講到基督徒必定要用神的祝福,就是要你發財,所以我去到印尼的時候,與弟兄姊妹交通,我跟他們講到人有罪,他們說我們這裏的傳道人不講人有罪,都講發財,每次禱告都向主求,叫他下年可賺到數百萬元,這叫作發財神學,也是把神的話讀錯了。感謝主,我就是用了這段經文來說明讀聖經某些字必定要回到原文去,如果不讀我們便會把它們的意義弄錯了。

我在加拿大時遇到許多錯誤的教訓,原因是他們弄錯了聖經經文,聖經有許多非常重要的基本真理,舉個例子,就着救恩來說,我們基督徒一次得救就應該是永遠得救,但現在有一種錯誤的教訓出來,它否定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它也引用聖經,所以弟兄姊妹要注意,「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個真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真理,也是永遠不能改變的真理,為什麼有的人把這救恩說成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呢?就是他們把聖經讀錯了。請看約翰壹書:「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因 神的道(註: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約壹三9) 許多人讀這段經文就解釋:「如果你是神生的,就得救了,為何你仍會犯罪呢?你犯罪就證明了你不得救。」這樣的解釋就使許多人糊塗,然而聖經怎樣告訴我們呢?「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接着這樣說:「因 神的道(註: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裏」,「道」原文是「種子」,我們是從神生的,種子就是指着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這個生命是不犯罪的,基督徒不犯罪因為他裏面有神的生命,就是解釋為神的種子在他裏面,接着再說:「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意思是說:神的生命在我裏面,這個生命是不犯罪的,如果我順服這個生命,我當然是不犯罪的,這段經文絕對沒有說到我們得救不是永遠的,我們在這裏要把它分清楚,得救和得勝要分清楚,我們的得救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雖然聖經沒有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但聖經卻告訴我們,神給我們是白白的稱義,「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3-26) 這裏說得很清楚,世人都犯了罪,神為什麼可以稱我們為義人呢?「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24)「白白」這個詞語又要回到原文去,原文的意思是指禮物,稱義是一份禮物,是神送給你的,只要你信了耶穌,禮物就給了你,不需要你有任何行為,「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二8) 這裏講到白白的恩典,這個恩典是從主耶穌來的,「律法本是藉着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 這個恩典是你一相信就白白的給你了,神就說你是一個義人。我們因信就有永生在我們裏面,信主的人就有永生(約三16);我們因信就受了聖靈(加三14),這是白白給你的,這就告訴我們「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聖靈就是我們一相信神就給我們,這是永遠的,「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註:或作『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十四16,17) 這個聖靈是永遠與我們同在,不會離開的,所以有的人便說:「你犯罪了,聖靈便走了;你認罪,聖靈便回來了。」這是沒有聖經根據的。那麼你犯了罪怎麼辦?聖靈就會憂傷,這是聖經告訴我們的真理;那麼永生也是一樣,信子的人就有永生(約三16),神的生命就永遠進來了,也不走了,這是白白的恩典。

記得有一次有個傳道人,他講白白的恩典,他在講道時把手上的錶除下來跟大家說:「我這隻是名貴的手錶,有很多鑽石,值很多錢,你們誰要的就舉手。」然而沒有人舉手,但有個母親抱着個小孩來,這個小孩便舉手,他說:「我要。」這個傳道人就走下去把這隻表給了小孩,其他人就問:「你是當真的嗎?」意思是說:神給我們白白的恩典是真正給我們的,絕對不用懷疑,我們每個人的得救、稱義都是白白的恩典,聖靈永遠不會走;神的生命永遠不會離開。我們因信主耶穌都是神的兒子,這是聖經告訴我們的:「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 神的兒子。」(加三26) 你們看到嗎?我們怎樣成為神的兒子?就是藉着信,你一信耶穌基督,你就是神的兒子,你就有神的生命,就有聖靈住在你裏頭。弟兄姊妹不靠行為,乃是你相信,這是聖經的真理。

現在有一種很危險的講法出來了,它怎樣說呢?「神在創世以前就揀選了我們。」(弗一4) 有人說:「你知道神揀選了你嗎?神沒有揀選你,你來聚會都沒有用。」這是很危險的教導,那麼我們必定要知道,神在創世以前就揀選了我們,因為只要我相信耶穌基督,我就是神的兒子,一個是恩典,神要給我們的,第二就是你相信。就如我剛才所講的例子,這個傳道人的錶真是要送給你的,你相信嗎?相信你就得到,不相信就得不到。

我們每個基督徒都是因着信得到永生,也因着信得到聖靈,我們就是神的兒子,應該沒有問題,然而你知道現時神學的很多東西都在留存,是很危險的,例如有人說:「主耶穌釘十字架時,所拯救的都是基督徒,那麼你看看,就是許多人主耶穌沒有拯救他們,主耶穌上十字架時是擔當了基督徒的罪,非基督徒的罪祂沒有擔當,祂就倒退回去。」這是哲學的推論。「神愛世人」,他就把「世人」這兩個字改了,要改成「神愛基督徒」,而不是世人,因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只是拯救了基督徒嘛!「非基督徒祂沒有拯救」你看看這個理論又出來了,所以一講就要將聖經更改了。「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 神,在 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前二4-6) 請我們注意「萬人」原文是指「一切的人」,不是只有一萬個人,是指所有的人,所有亞當的後裔,所以這裏應該說:「他(神)願意所有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 神,在 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所有人的贖價,……」所以主耶穌釘十字架不是只為基督徒,是為了所有亞當的後裔,神是願意所有亞當的後裔都得救,所以不要被這個哲學的理論所欺騙,哲學的理論是講邏輯,也講推論的,最後是講總結的,於是它就用許多錯誤的道理,用人的智慧,將神的話都推翻了,故此「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聖經的真理;神願萬人得救是聖經的真理;主耶穌釘十字架作所有人的贖價,也是聖經的真理。那麼為什麼許多人沒有接受主耶穌、沒有得救呢?這是他自己的問題,就是我剛才舉的例子,那隻手錶,那些人都不要,但那個小孩要了,今天有神的救恩存在,但許多人不要,這不可怪神不愛他,神是愛世人的。

保羅有一句話:「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着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西二8)「理學」原文就是指哲學,現在的神學院,實際上都是講哲學的東西,所以有許多東西都是用哲學來推論,就是說是否合乎邏輯,聖經上的話不合乎邏輯就把它修正,這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有些弟兄姊妹上網,網上有許多神學的東西出來了,有許多弟兄姊妹受到迷惑,怎麼辦?如果你不能分辨時就不要去上那些網站,而是把聖經多讀幾次,當你能夠分辨時就不用害怕了。

我在香港時,多次有耶和華見證人的人來敲我家的門,因為香港夏天天氣非常炎熱,如果我的姊妹在家裏,當她從門眼一看就知道是耶和華見證人的話,便不給他們開門;如果她不在家,我看了是耶和華見證人,外面很炎熱,他們穿着西服在外面搧扇子,而我房子內有冷氣,我就請他們進來。當他們進來後有一位對我說:「你們基督徒所講的三位一體,一個人怎會有三個頭呢?」接着他就講了他的一套理論,當然它是異端,然而我還是請他們坐下,我便問他:「聖經哪裏講三位一體?」他說:「沒有嗎?」我說:「你們這個說法是錯誤的。」他說:「我們翻譯聖經很準確。」他也把他的聖經拿出來,而且有英文的翻譯,他說是根據希臘文的,那麼我就拿出我的希臘文聖經跟他對照一下,他說:「我們兩個不懂希臘文,下次會找個懂得的來跟你說。」後來真的來了兩個白人是講希臘文的,我便把聖經拿出來對他說:「聖經原文沒有這個字,為何你們翻譯了後會多了出來呢?」他們便沒有話說了,但到了最後他說:「我跟你講了,你相信與否你自己負責。」我也跟他說:「我根據聖經所講的,你相信與否也是你自己負責。」所以弟兄姊妹,如果你把聖經讀準好它,讀細、讀準和讀熟了,一點也不怕,許多異端你完全可以敵擋他們。

我們靠着主的恩典,在溫哥華常常打仗,因為凡是願意讀聖經的人,我們都歡迎,他們來自各個不同的教會,他們的牧師是怎樣說的,到了我們這裏就回到原文去。現在無論是誰說的,聖經是最高的標準。「弟兄們,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林前四6) 這是保羅所說的話,保羅也告訴哥林多人要效法他,因為保羅是效法基督(林前十一1),所以保羅在這裏說:「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意思就是保羅所說的話不合乎聖經,你們就不要聽。

今天聖經是最高的標準,因此現在我們有一場屬靈的戰爭要打,我們要為着真理來爭戰,甚至有許多錯誤的東西在基督徒中間流行,必定要用聖經的話來證明它們是錯的,這裏就包括了許多神學的理論。現在我把我們在溫哥華與弟兄姊妹讀聖經的情況跟大家交通,我們就是要回到聖經真理的裏頭去;回到聖經的原文裏頭去;因為彼得說:「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 神的話來。」(彼後一20,21)「私意」原文是指「你自己的看法」,今天我們解釋聖經,必須以聖經解釋聖經,不能以我自己的看法來解釋,這是很危險的,就會有時候把聖經弄錯,不管他是一個何等有名聲的傳道人,如果他所說的不合乎聖經,那麼我們便要好好來查考聖經;另一方面彼得也說:「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着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三15,16) 剛才講到不可以有「私意」來隨意解經,而這裏就講到我們不可以「強解」聖經,「強」在原文就是說「完全把聖經的原意改變過來」。現在聖經裏頭有許多真理,就是人強解,並用私意來解釋,就把許多真理弄錯了。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時代,所以主耶穌話有些假師傅、假先知,這些人都出來了,感謝主,我們必定是以聖經作為最高的標準,因此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就要讀細、讀準和讀熟。

那麼在聖經裏的解經方面,我們可用一段經文來看看:「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 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一15) 就有人把這節經文解說成耶穌是被造的,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但是從原文來看,主耶穌不是被造,這裏說得很清楚,而是「首生」,為什麼有人把主耶穌與「被造」連為一起呢?因為所有的被造是為主耶穌而造的,接着說到:「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6,17) 你可看到所有的被造是為主耶穌造的,所以希伯來書提到神「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來一2),「萬有」就是代表所有被造的,所有被造是交託給主耶穌管理,但是主耶穌不是被造的。我們舉個例子說,有一個父親,開了一間很龐大的工廠,他便讓他兒子到工廠工作,他的兒子是處於這間工廠的範圍。雖然他在工廠裏工作,但他是他父親的兒子,這就不同了,今後這位父親就會把這間工廠交給他的兒子,所以這間工廠也會跟兒子發生關係,同樣今天神創造了整個宇宙,整個被造都是交給主耶穌,所以主耶穌跟被造有關係,祂是管理被造,但不是被造,而是首生的,希臘文的這個字就是「首生」,而不是「被造」,這需要弄清楚,不然就成為異端,所以我們必定要以經解經,不能用這節經文來強解。

許多時候我們要用許多別的地方包括舊約來解釋一節聖經,倪弟兄講了句話:「有時候解釋一節經文要用到全本聖經。」所以弟兄姊妹,我們需要在讀聖經上面下功夫,你在解經的時候怎樣能夠把那些經文都列舉出來呢?就是你裏面要有聖經的基礎。


以下是問答環節:

1. 剛才講到「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許多時候提到希伯來書第六章,你可否解釋一下?

答:「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來六4-6) 這段經文很容易令人迷惑,因為它說到我們「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這些當然是指已經得救的人,接着說:「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6) 甚麼是「從新懊悔」呢?是否我們理解的,就是一個人相信了主耶穌,然後你犯了罪,要去懊悔認罪都不可嗎?這裏要注意一點:本章所說的是一個甚麼問題?主要就是說要「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要再立根基。」(來六1) 所以不是根基問題,今天一個基督徒得救了,你的屬靈生命要長進,你不可以在根基上面轉來轉去。希伯來書是寫給誰呢?是寫給一班猶太人,他們既然相信了主耶穌,然而他們又守猶太教;他們相信主耶穌的寶血洗淨了他們的罪,然而他們犯了罪又去獻牛羊的祭,這是他們的觀念,因為猶太人按照摩西的律法,犯一次罪要獻一個祭,但我們基督徒接受主耶穌以後,基督的寶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就不需要再立根基。請我們注意這句話:「若是離棄道理」(6),原文並沒有「道理」這個詞語,「離棄」原文的意思是「跌倒」,假若一個得救的人跌倒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從新」這個詞語,英文翻譯為“again(再來一次)”,就是說你已經得救了,你現在失敗了,你就再來得救一次,所以這裏應該是「再來懊悔一次」,這個懊悔就是得救的懊悔,這是根基的問題,所以本章是講根基。一個基督徒軟弱失敗了,那麼你不需要再來立一次得救的根基;不需要再來獻一隻牛、一隻羊;如果你再獻牛羊,就是把主耶穌重釘十字架,因為主耶穌已經為你釘了十字架,根基已經立好了,不需要另立根基,所以這裏有“again”這個字,就是再來一次得救的根基,再來一次懊悔,在得救的事情上我們沒有一次又一次(again),你不需要再立一次懊悔的根基,否則等於你將主耶穌重釘十字架,這一段就是這個意思。

2. 有些人話得救,當他得救時,就相信基督是神的兒子,或者已在這裏受了浸,之後就完全否認神,這樣他是否得救呢?另外希伯來書第六章之後說到「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六8) 正如你剛才所講,有些人把基督重釘十字架,是明明羞辱神,叫基督的名受羞辱,如果這班人這樣行的話,他們的結局就是焚燒,這是甚麼意思呢?

答:這條問題也很重要,首先弟兄姊妹應該要相信聖經所講的,你一相信主,就是神的兒子(加三26),如果你已經是神的兒子,你現在否認了,話自己不信了,那麼聖靈還會走了嗎?你仍是神的兒子嗎?那麼我便舉一個例子,就是路加福音第十五章的浪子,這個浪子不是已經離開了家嗎?你不可說他不是他父親的兒子,他只是一個不孝的兒子,在聖經裏有否一些已經得救的基督徒離開了神呢?我們看看提摩太前書:「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提前五14,15) 你看到了嗎?這是有的,有基督徒信主後去隨從撒但,那麼這種人首先他會受到希伯來書所說,神會管教他的(來十二5-11),若然他不接受管教,仍要繼續犯罪,那就按着哥林多前書所說,就要把他的身體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身體(林前五5),那麼他是否神的兒女嗎?就要看他第一次是否真心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真心接受主耶穌作他的救主;也真心在主耶穌面前承認過自己的罪;如果他是真心相信的,他必定有聖靈內住,有神的永生在他裏面,這樣聖靈都不會離開,他就被稱為神的兒子,永遠是神的兒子;如果有一天,神要審判他,就是主耶穌說,祂要駕着雲降臨,按着我們每人的行為來審判我們,每個基督徒都要在主的台前,「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 神的台前。經上寫着:『主說:「我憑着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 神面前說明。」(羅十四10-12) 等到那一天,他要把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 10) 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有一天祂審判我們的時候,我們要把自己的一切向主說明,主會問:「你為什麼會否認我呢?不承認我呢?」這種人我見過,在中國當時肅清反革命的時候,有些與我們一起信主的青年弟兄姊妹,在壓力下面就說:「我不信了。」弟兄姊妹看來就會覺得原來他們沒有得救的,而且有些姊妹是大學畢業,文化水平甚高的,當時就說工人階級最高,她就找個工人結婚了,這一輩子就受痛苦了,就背十字架了,但是經過很多的痛苦,並神的管教,她又回來了,不過就好像沒有臉面了,感謝主,她終於回來了,所以這種人,我們不能即時下結論說他當初沒有得救,當時如果他是真心相信的,他就是神的兒子,至於日後他不順服那是另外的事情。剛才講到還有火的焚燒,哥林多前書說到火要出現,來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三13),主耶穌也說:「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五22) 將來有火,基督徒要受火的審判。

3. 「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擾亂他。」(撒上十六14) 你對以上的話有甚麼意見呢?舊約的情形與新約是否不一樣呢?

答:撒母耳記上告訴我們,神藉着撒母耳膏立掃羅作以色列王,當掃羅被膏立後,耶和華的靈就與掃羅同在,後來掃羅不聽神的話,神的靈就離開了他。舊約神的靈可以到一個人身上,也可以離開,你記得詩篇第五十一篇,大衛認罪的時候,他怎樣向神禱告?求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詩五十一11) 舊約聖靈不是住在人的裏面,但這是新約恩典時代,真是要感謝神,聖靈住在我們裏面,祂在一切的事上會指教我們,然而舊約不是這樣,舊約神的靈可以降在一個人的身上,然後神的靈可以離開。

4. 有些姊妹在聚會有蒙頭,有些姊妹就沒有,怎樣解釋給新蒙恩的弟兄姊妹了解呢?

答:蒙頭是聖經裏所給我們的一個真理,它的意思是甚麼呢?代表不出頭,就是我上面有一個蓋頭的,是不能出頭的,哥林多前書告訴我們,男人是女人的頭(林前十一3),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也不能出頭,請你們注意啊!聖經裏面說的不是姊妹蒙頭,而是說女人蒙頭,因為弟兄和姊妹都是神的兒子,從新約聖經來看,神沒有女兒的,神給我們的每個人的聖靈所起的名字叫作「神兒子的靈」,「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 神的兒子。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註: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三26;四6) 這裏是說到包括男人和女人都是神的兒子,沒有說到女兒,而且進到我們裏面的聖靈的名字叫作「神兒子的靈」,沒有說到女兒的靈,所以每個人都是神的兒子。那麼聖經裏用的字非常準確,比方說男人、女人、弟兄、姊妹,絕對不可亂用。「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會說的。」(弗五31,32)「妻子」原文是「女人」,「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這句是指着基督和教會說的,即是說男人是代表基督,在我們聚會時女人是代表教會,為此緣故,所以女人就要蒙頭,因為教會不能出頭,教會的頭是基督。聖經告訴我們,男人是女人的頭,不是弟兄是姊妹的頭,這是兩件事情。因為今天我們有男女的區別,所以神就願意讓所有女人在聚會時代表教會,於是就蒙頭了,男人就代表基督,這裏說到「我是指着基督和教會說的。」因此我們聚會的時候,神就是把我們的男人代表基督,女人代表教會,所以女人應該蒙頭,然而是這裏有一個問題,那麼基督是我們各人的頭,所以倪弟兄說了一句話:「當男人在聚會時看見女人是站在教會的地位上蒙了頭,男人的心裏面也照着說:『我也有頭』。」因為男人的頭是基督。記住最好不要說姊妹蒙頭,應該是女人蒙頭。

5. 剛才所講路加福音第十六章說到錢財是不義的,然而弟兄姊妹每星期都會奉獻些金錢在奉獻箱內,公義的神怎會接受這不義的錢財呢?

答:最好不要說錢財,我們說瑪門,因為原文是瑪門,瑪門是不義的。我想問我們自己乾淨嗎?我們真不乾淨,我們聖潔嗎?我們都是要把自己奉獻給神,對嗎?自己是不聖潔的、不義的,但是我們要把自己完全獻給神,獻給神之後,神就悅納了。舊約以色列人獻了許多東西給神,最後是神來悅納它們,所以我們要將自己的心獻給神,「弟兄們,我把 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着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地捐助,再三地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並且他們所做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 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林後八1-5) 這班馬其頓人是把自己奉獻給主,看到了嗎?不但自己獻給主,而且他們的兒子、財產、房屋也獻給主,我們人活在地上,不是要追求發財,但是神給予我們的這些東西,無論是財物、家人,我都看見這是神所賜的,我應該把他們歸給我們的神。世上的東西都不乾淨,但經過神的祝福和悅納便乾淨了,正如以色列人獻東西給神,不乾淨的東西,但經過祭壇便乾淨了。

6. 「惡人想得壞人的網羅;」(箴十二12上) 這句是甚麼意思?

答:惡人也好,壞人也好,必定不是敬畏神的人,他想得到他的網羅,意思就是想從他身上得到好處,惡人都想從壞人那裏得到好處,網羅就是要網羅很多東西,例如我們去打魚是否要用網羅?打完魚後網羅回來,那麼我就想從你這網羅取得過來,故此惡人想得壞人的網羅是不好的。


7. 有關撒種的比喻,有的種子撒在土淺的石上,太陽出來就死了,這樣他們是否得救呢?另外長出來給飛鳥吃了,這樣他們又是否得救呢?

答:「所以,你們當聽這撒種的比喻:凡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那惡者就來,把所撒在他心裏的奪了去,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裏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荊棘裏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聽道明白了,後來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太十三18-23) 主耶穌在解釋這個撒種的比喻時,祂說這個撒種的就是人子;種子就是天國的道理;因此這四種不同的地,都是主耶把福音的種子或天國的真理都撒在那裏了。我們只看第一個,「凡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19)「道理」原文是「話」,「不明白的,那惡者就來,把所撒在他心裏的奪了去。」這裏看來都奪走了,神的話沒有了,這種子讓我們知道他就是沒有接受,因為惡者把他奪走了。第二種「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裏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20,21) 祂就沒有說到把這個道奪走,看來這個道是沒有走,他只是跌倒了而已。第三種「撒在荊棘裏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22) 看來這個道也是沒有走,仍然在他裏面,不過前者就是沒有根,受了逼迫就跌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