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錦娥姊妹
昨天晚上,在團契的聚會上有一個問題題說:「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瑪拉基書3:8」當大家正討論之時,心裡即時想到一位弟兄在以前說過這樣一段話:「有一天他看見一個人坐在教會的奉獻箱上,他就問他說,你為何坐在上面呢?那坐在上面的人回答說,我要把我整個人奉獻給神。」短短的對答,卻令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是的,你和我今日活在神面前,能彼此相屬,是靠著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
又主耶穌昔日在地上,曾經有一次巧言的回答要試探他的法利賽人,「他們問主說,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主耶穌說,該撒的物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在加拉太書2:20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弟兄曾經這様分享過,人在信主的一刻就作了一件大事,就是主權移交的儀式,把我們習已為常,自己作主的生活模式,交還主,就是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的神。毎想及此便自覺自己時常都在奪取該屬神的物──自我的主權,我知道亦深信神要幫助我們每一個屬衪的兒女,達到這目標,願神感動我們,在衪裡面有一個羨慕的心,順服的靈,叫衪能開展這美好的善工。
主內互勉
以利亞團Joy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