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8日 星期日

效法基督

日期:18/10/2009
題目:效法基督
講員:林振德弟兄

在中文聖經中,有兩處地方教導我們要效法基督。首先,是羅馬書十五章五節 「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另一處,是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一節「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最近,有一位天皇巨星逝世,各人爭相購買他的唱片,更有他的歌迷周遊列國模仿他的動作及舞臺上的風範,各地掀起一片熱潮。但他是否真正該效法的對象呢?事實上,這巨星是不完全的。他有吸食軟性毒品的習慣、他不認同自己的身份而多翻整容,甚至據稱他有戀童的癖好等。這樣的一個人是否值得模仿呢?究竟,我們該仿效一個人的外表還是內裏的性格呢?在高舉個人崇拜主義下,仿效他會潛移默化認同他內心的性格,最終會扭曲人的價值觀和看法。

「效法人」與「效法基督」是截然不同的。「效法人」,是用不同的生命和身份,模仿那人物所顯示的楷模的;然而「效法基督」,則是得了基督的生命、身份、心腸、所屬的關係後,而活出基督。「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3,5〉,基督徒重生以後,在凡事上順從基督之靈而行,逐漸恢復基督榮美的形像。這就是說我們受浸以後(即與基督同死同復活),建造基督的生命思想、得着基督的靈(聖靈),按着基督的生活運作,得着聖靈的引導。。

在新約的和合本聖經中,「效法」這一個詞語出現了二十次。綜觀這詞語的上文下理,可看到以下三層的意義。

模成神兒子的形象

羅馬書中提到罪人因信稱義,受浸後披戴基督有新生的樣式。神按照祂的計劃揀選了我們,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 8:29]。「效法」這一個詞語就是模成主的樣式(conform to the image of his Son)。這裏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成了父神的規模和標準,他在世上為人立下榜樣,我們也應符合這些規格,才能被神用得上。正如一件商品,它們雖然有不同的品牌及出產地,但都必須符合一些國際的標準才能被接納、廣泛應用。神有一個永遠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模成神兒子的形象。你必需模成跟他一樣的樣式,神的心意才得滿足。

除了提到積極效法基督外,在對立的方面,羅馬書十二章提醒我們不要效法這世界(not conform to this world)。現今的青少年,都會有不約而同的儀容服飾或行為,他們已不自覺地被世界模成一個樣子。作為基督徒,要避免被世界同化。所以心意必須更新而變化,叫我們察驗何謂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效法主耶穌那全心全意討神喜悅的心腸,順服主,作神所喜悅的事情。

以基督的心為心

羅馬書15:5: 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likeminded one toward another according to Christ Jesus)。這裏「效法」的第二個意義是我們要在心思意念裏面跟基督一樣,使基督的模樣刻在我們的心版上。正如腓立比書二章中說到以基督的心為心。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基督耶穌本有高貴的身分,但他願意降卑,順服神,接受一切惡劣的環境,最終更死在十架上。祂這個卑微的心,是要我們學習。

在沙士疫症期間,有一位醫生大受讚許,他是一位基督徒。他曾經分享到,人總認為醫生是高高在上,但事實卻不是如此,他認為人若知道越多的話,亦會知道更多自己的缺乏。其實很多疾病都是無法根治的,例如高血壓,糖尿病。他只是比一般人知道多一點點而已,他相信真正的醫治是在造物主的手中。他的手只是神使用的一雙手,他明白自己不是高位的那一位,這正是虛己的表現。

在沙士疫情最嚴峻時,他不能治好病人,但他願意走在前線,不顧自己的安危,擁抱垂危病者,實現關愛。這是取了奴僕的形像,自己卑微的表現。每天清早當他跟同事開會後,都會一起祈禱。他學會了一件事,就是存心順服。無論做什麼決定,是好是壞,都要先讓神知道。如果可以這樣,我們便可在遇見問題時倍感平靜安穩。我們知道現在所走的路是主已經經歷過,以基督的心思為心思時,我們便會在很多的問題上得到答案。在遇見不平時,我們不會以牙還牙,只以基督耶穌的處事法則去解決紛爭。

跟隨羔羊

林前 11:1: 你們該效法我(followers of me),像我效法基督一樣。這裏效法有跟隨者的意思。這不是指跟隨任何人,包括摩西、保羅或任何一位屬靈的偉人。保羅自己也說該效法我如何效法基督,可見我們該效法的只有一位,就是耶穌基督。

主耶穌來到世上後,呼召門徒來跟隨他。耶穌曾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事實上,羔羊就是基督,我們就像羔羊的跟隨者一樣。我們都要跟隨羔羊所走過的路。這是羔羊跟隨者要走的腳蹤。

馬太福音中提到有位少年財主跟耶穌討論如何成為一位完全人。主說:「你要遵守誡命。」少年財主回答說:「我都遵守了。」主接着說:「你要再變賣財寶,分給所有窮人,更要起來跟隨我。」這少年人因不願犧牲自己,所以就在主面前轉身走了。這個故事反映出,我們不但要守誡命,還要跟隨他、效法他。

我認識一位朋友,他大學畢業後加入一間大機構,他因工作表現出色而被保送到英國深造一年。後來,他回港工作繼續他的專業。去年他剛晉升至一個更高的職級,拿取高薪厚祿,前途一片光明。但半年之後,他毅然辭職不幹。他是一位弟兄,原來他考進了神學院,需全職修讀兩年學位。他計劃畢業後全時間在自己所屬的教會事奉。他一直都在這個決定上掙扎,因為他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家中尚有年幼兒女,而且沒有屬於自己的房子。這跟少年財主的故事十分相似,但不同之處是他選擇跟隨主,他明白神會顧念他所需用的,背負他的重擔。因為凡為主捨棄地上的事情,都必會在今生和來世得到賞賜。這是跟隨基督美好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