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5日 星期日

路加褔音第十四章

日期:31/12/2006

讀經/見證交通

梁耀昌弟兄

上星期讀經小組讀到路加褔音第十四章,由一到二十四節。有位弟兄以三十三至三十五節作為總結:「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 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 我的門徒。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或用在田裏、或堆 在糞裏、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原來整章是說鹽怎樣才能帶出鹹的味道,鹹的味道是甚麼;如我們作主的門徒一樣,需要具備甚麼條件才能發揮功效。

很明顯在這幾節的經文裏,作主的門徒有六個條件要符合。第一至六節說到公義作為第一樣條件;主耶穌藉著與法利賽人用饍時受他們試探的回答顯出神公義性情的一面。

第七節至十一說到第二樣條件:謙卑。主耶穌藉人們爭著赴宴和酒席時坐首位的比喻叫我們學習謙卑,如第十一節說:「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第三樣條件是在第十二節至十四,這裏是要叫我們學習憐憫。

第四樣條件是要對主耶穌有絕對的信心,由第十五節至二十四藉著宴席的比喻說明救恩會給信主的人,而我們只要相信就可以擁有。

第二十五節至三十三是第五及六個條件,愛和仰望。作主的門徒若要發揮功用就需要有這六個條件,盼望弟兄姐妹天天多多操練、發揮功效;每天加添條件不足之處,好像保羅在林後說向著標直跑得獎賞,到見主面時得著稱讚。願主祝福祂的話語。